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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物流标准化统计制度的通知

来自:流通发展部  时间:2018-03-16 

黄物标办【20182号


各县(市)区商务主管部门,各试点项目承担单位:

2016年7月,我市获批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以来,各县(市)区商务主管部门、各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均能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和部署,及时报送试点项目建设情况及统计数据,为我市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的全面有序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。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,也存在部分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填报数据随意性较大,部分数据失实等问题。临近试点收官,为全面准确掌握试点项目信息,切实做好试点项目的审计、验收和评估等后续工作,确保试点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,我委联同市财政局、市质监局,决定在原有试点数据统计报送的工作基础上,对报送的时间、内容进行调整,进一步健全完善物流标准化统计制度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报送范围

全市第一批、第二批物流标准化试点企业(19家)(名单见附件1)

二、报送内容

(具体见附件2、附件3、附件4)

三、报送时间及方式

自文件下达之日起,附件2、附件3每周报送一次,每周五17:30之前报送至市商务委内贸部(邮箱:hsswwnmb@163.com,联系方式:0714-6288807)。

附件4每月报送一次,于每月30日或31日17:30之前报送至市商务委内贸部。

表格需报送电子版(分别为加盖公章的PDF版本和WORD版本)。

四、 要求

1、各试点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物流标准化试点统计工作,充分认识试点统计工作对于物流标准化试点的极端重要性,对上报的数据严格把关,细心核实,确保数据的真实性、合理性,为主管部门的决策提供便利和数据支撑。

2、各县(市)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定期或不定期到试点企业开展督查指导。

 

   附件1:全市第一批、第二批物流标准化试点企业名单

   附件2:试点项目投资表

   附件3:黄石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投资进度明细表

   附件4:黄石市物流标准化试点企业试点成效统计表

 

2018年3月5日